相山区住建局2024-2027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
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BCG-F24372-SHDL
采购项目名称:相山区住建局2024-2027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评分标准
设备配置(10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设备中包含:(自有或者租赁均可) 1、新能源清洗车或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 5000kg,不接受改装车):每提供一辆得 2 分,满分 6 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2、新能源路面养护车(核定载质量≥1000kg,不接受改装车)1辆:每提供一辆得 2分,满分 4 分; 注:(1)文件中应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如采购合同或购置发票等)的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在有效期内);(2)上述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核定载质量等关键评审因素,文件中须另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3)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不完全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其功能一致或相似的,均予以认可。 |
更正为:
设备配置(10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设备中包含:(自有或者租赁均可) 1、新能源清洗车或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 5000kg,不接受改装车):每提供一辆得 2 分,满分 6 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2、新能源路面养护车(核定载质量≥1000kg,不接受改装车):每提供一辆得 2分,满分 4 分; 注:(1)文件中应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如采购合同或购置发票等)的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在有效期内);(2)上述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核定载质量等关键评审因素,文件中须另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3)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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