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606-04-01-771157 | |||
招标条件 | 1.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北滘)〔2025〕21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北滘)〔2025〕13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5-0075-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道路西起现状伦桂路,东接现状简岸路,道路全长约436米,其中K0+000~K0+38.188范围为与伦桂路临时顺接范围,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K0+38.188~K0+348.227范围为新建沥青砼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南侧人行道向规划绿地拓宽1.5米,道路总宽度为21.5米,设计速度30km/h,K0+348.2274~K0+436.207为新建水泥砼路面,为临时道路顺接现状简岸路,道路宽度为14米。项目包含新建一座3-(3+4+3)×3.3m钢筋砼箱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等内容。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它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规划横一路(伦桂路至合成路段)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190 日历天,计划工期: 1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07月24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9,383,621.04(元) | |||
投标保证金 | 14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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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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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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