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东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平湖市东湖景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XYJCG(P)-2025-105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246.2170万元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平湖市东湖景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246.2170 | 246.2170 | 服务期限一年(养护期间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可续签合同,可续签合同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累计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包括景区管理范围内明确的全部绿地,包含东方公园一期及锦绣路绿化段(包括草花种植和景区景观内水生绿化),景区内绿地、乔木、水生植物、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补植和管理;600平方米草花种植及养护管理,办公场所、对外服务窗口、公共厕所的盆花摆放与更换及养护与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发布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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