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J财[24-10]01 (招标文件编号:PJ财[24-10]01)
二、项目名称:平和县广电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市兴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坑里村新楼128号
中标(成交)金额:37.2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漳州市兴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平和县广电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平和县广电办公大楼以及院内室外设备设施 | 服务内容:①总则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行政事业物业。 2.座落位置:平和县琯溪路(街道)151号。 3.物业管理范围:平和县广电办公大楼以及院内室外设备设施。 4. 物业使用人: 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牵头单位)、平和县融媒体中心、福建广电网络平和分公司。 第二条: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大楼建筑公共部位的卫生、养护和管理。 第二条:特种设备(电梯)的日常清洁管理。(电梯维护保养方面,由采购人另行委托他方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保)。 第三条:大楼院内室外地面停车秩序管理。 第四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六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24小时门岗执勤保安。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每月30日前付清。 第八条: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成交供应商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九条:其它委托事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服务质量:为了安全工作需要,物业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本职、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按照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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