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已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晋发改审[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实验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根据《全市教育重点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晋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24号)精神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晋江市实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象山社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489.562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雕塑、景墙、标识、宣传板块、台阶、围墙等景观建筑,海绵城市、运动场、主席台、苗木种植及养护、新建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及供配电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小于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适用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489.562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89562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7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 12 个月(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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