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2648
项目名称: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71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负责办公楼共用部位清洁和管理;公用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墙围养护与管理;环境卫生清洁;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综合维修、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履约验收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两年。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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