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尚田小镇现有土地及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HSZL24074 | |||
挂牌期限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04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洛盛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尚田小镇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411402.0 | ||
招租面积(㎡) | 411402.0 | |||
房屋用途 | 商业运营 | 土地性质 | /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住宿、餐饮、会务、旅游等符合尚田小镇农业环保、婚礼产业、会议会展、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定位的商业运营用途 | |||
招租底价 | 1425.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每3年递增3% | |
招租期限 (年) | 10 | |||
特别事项 | —— | |||
承租条件 | 一、承租人要求: 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承租人须具备集住宿、餐饮、会务、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商业综合体运营经验,且该商业综合体至今仍在运营中。 3、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 320 】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租赁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二、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系坐落于无锡市惠山区万马村的尚田小镇现有土地及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租赁标的占地面积约617.103亩。租赁标的交付标准以现状为准。 2、租赁用途:住宿、餐饮、会务、旅游等符合尚田小镇农业环保、婚礼产业、会议会展、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定位的商业运营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 若承租方将部分租赁标的转租的,承租方应向次承租人释明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次承租人遵守租赁合同约定。若次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视为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应立即纠正次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并就出租方损失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已全面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对租赁标的中房屋和土地的办证情况、房屋和土地的规划用途、土地性质和土地权属、消防现状等均充分尽调,对建筑物结构、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布局和容量限定等均充分尽调,承租方接受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标的。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个租赁年度,自起租日起算。起租日为出租方通知原运营方交还租赁标的之日(最晚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自起租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 2、出租方于起租日按租赁标的现状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交接完成后双方签署《租赁标的交付确认书》。 3、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发生产权转移的,承租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满,承租方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租赁标的起始租金标准为(含税)_1425.6 万元/租赁年度;月租金标准=所属租赁年度租金标准/12。本条所述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费等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费用,自起租日起每3个租赁年度租金递增3%。 (2)租金先付后用,按月支付,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月租金,此后于每月开始前10日向出租方支付下月租金,出租方于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后10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租金含税价不变,出租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物业管理费 租赁标的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3、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水、电、通讯、互联网接入费、天然气(若有)等因使用租赁标的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费用 承租方承租租赁标的如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承租方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保证金 1、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当日内按起始3个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出租方收到租赁保证金后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2、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按照第八条要求将租赁标的返还出租方并经出租方验收通过、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后30日内,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六、承租方装改要求 1、若承租方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向出租方书面提交装修改造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书面提交包括设计、范围、工艺、用料等内容在内的装修改造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实施,出租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同意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若相关装修改造未事先经出租方同意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装修改造中的设计、施工、消防、安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改造应在不影响原有建筑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出租方的公共区域装修、租赁标的外立面等前提下进行。 3、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装修改造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工整改。装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动租赁标的消防系统。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进行二次消防改造,相关报审报验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七、使用与维护 1、承租方应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否则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类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配合。无法获得行政许可或无法通过行政审批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方的维护维修责任:出租方负责对租赁标的范围内现有建筑物主体结构、现有屋面防水、现有消防设施、现有中央空调系统主机进行维护和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方应予配合。 对于出租方维护维修责任范围内不立即处理将影响承租方对外经营的故障,出租方应尽快维修,但若该维修工程估算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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