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厦门境内)红线内绿地绿化养护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采购代理为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建省厦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厦门境内)红线内绿地绿化养护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SZ-2024-340-1
3、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厦门境内)红线内绿地养护项目采购,要求对该所属区域内绿化(乔灌木、草本等)进行植保,确保绿化长势有形、茂盛,不出现裸露、枯竭等缺陷,满足政府绿化要求。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一 | 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厦门境内)红线内绿地绿化养护。 | 2070000 |
5、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6、养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国内企业;
(2)人员要求:
①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年龄不大于60周岁,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
②拟委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年龄不大于60周岁,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3)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对1个合同包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1个合同包。
(4)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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