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织金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半岛水湾 4 栋 11 楼 1102 号 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并 于 2024 年 10月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织金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1、物业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具体包括:屋面、办 公室、会议室、走廊、过道、楼梯间、审判法庭等清洁。
2、绿地、花木、建筑等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3、 日常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4、现场巡逻服务、车辆管理、现场交通管理、协助做好物业 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突击性及临时交办事项服务。
5、会议服务:负责办公区会议室的接待、服务、保洁工作; 做好会议室的会场布置、音响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采购的主要内容:
采购数量:服务人员不少于 11 人。
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和安全要求:物业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截止报名时间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1.7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10 月 10 日 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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