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集美湖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兴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对2025-XHT-J-170-1厦门集美湖豪生大酒店外围绿地养护及室内绿植租赁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厦门集美湖豪生大酒店外围绿地养护及室内绿植租赁,项目预算:23.0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
2 | 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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